一、违约责任
凡是借款学生未履行“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内甲方相关约定的行为通称为借款学生的违约。
(一)学生容易出现违约的通常是如下几种情况
1、借款学生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本息超过4个月且不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
2、借款学生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每年还息,并且拖欠利息达到四个月的;
3、在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时,未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或工作单位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者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未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
(二)违约责任
贷款学生出现违约后将对本人产生严重而深远的影响,国家开发银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部门将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1、违约学生相关不良记录将被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该系统与全国所有金融机构联网,金融机构将保留终生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的权力,对以后买房、车贷款,办理信用卡,出国签证等有很大影响;同时征信系统也正逐步覆盖我国企业和单位,出现违约记录的学生在今后的工作和个人发展方面也会受到不良影响;
2、在全国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4、在校园网、校友(群)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及家庭所在地村委通报违约情况;
5、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如何避免出现违约
1、毕业离校前认真核对本人贷款信息并阅读毕业确认表及学校下发的相关材料;
2、时常关注和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3、经常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原所在教学院或生源地贷款办理机构联系,每年按时偿还利息;
4、按时偿还本息,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生源地贷款办理机构联系解决;
5、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有变动时,请及时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一栏进行信息变更,并及时联系教学院老师进行变更信息确认;
6、在毕业离校前还清借款。
二、提前还款及贷款展期手续办理
(一)提前还款
1、贷款学生贷款到期前每月可随时通过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提前还款申请,也可以由教学院资助专干老师在高校贷款管理系统内替学生申请提前还款,可以对每笔合同一次性还清,也可以申请部分还款,并根据系统提示金额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将需还本息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每月20-21日进行批量扣划。详细操作方法可参考附件《支付宝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操作指南》。
注:目前助学贷款还款已经实现了随时申请随时还款,更大程度上方便了学生还款,为方便教学院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还款数据,同时确保学生还款的安全和快捷,建议学生采取支付宝主动还款模式还款;我校2018届毕业生预计在6月中下旬离校,请有还款能力的学生尽量在6月20日前(即6月15日前提交还款申请,并在6月20日前完成还款)完成还款。
2、贷款学生也可在完成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后,到所在教学院资助专干老师处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贷款还款专用POS机刷银行卡(非信用卡)进行还款(不收取费用,但是卡内资金要足额,且每次还款只能通过1张卡一次性足额还款)。
(二)年度还息(到期还款付息)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并且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需偿还当年利息,借款合同到期当年9月20日前需偿还合同剩余本金及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
1、利息计算
贷款利率是根据央行利率调整进行浮动,于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国家开发银行和代理行每年11月进行年度结息计算,学生可登录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查询,也可直接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原所在教学院辅导员或资助专干老师联系,获取本人当年利息信息。
2、还息方式(到期还款付息方式)
贷款学生将当年应还息金额于12月20日前(或本金到期日9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主动还款或足额存入本人助学贷款支付宝账户中,国家开发银行在会自动进行扣划。
(三)贷款展期
展期即延期,指在校期间(通常是毕业班)考入研究生或专科升入本科教育(必须为全日制教育)的借款学生,可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展期期间,继续享受财政部门贴息。
1、办理时间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安排,河南省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毕业当年因特殊原因没有办理的可在次年办理,但是当年的利息需要自行承担。
2、办理方法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展期办理程序:考上研究生(专升本)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先在所在教学院登记,预留联系方式,办理毕业手续,9月后学生入学报到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展期申请表前往被录取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在教学院签字、盖章。于当年9月2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当年展期申请,利息自付),将展期材料(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2、研究生(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A4纸);3、展期申请表原件一份。)送至或者寄回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展期材料寄送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JJB竞技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编473000,联系电话:0377-62073772 )。